山东烟台生育津贴发放次数为每月3次(5日、15日、25日),采用“免申即享”模式自动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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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频率与时间
烟台开发区自2020年起将生育津贴从每月1次调整为3次发放,分别在每月5日、15日、25日完成。此举缩短了等待周期,避免因企业缴费时间延迟影响津贴到账。 -
发放条件与标准
- 需生育当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不足12个月则需补足后次月补发。
- 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顺产98天,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再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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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流程
无需主动申请,医疗费结算后次月自动发放至社保卡。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仅限参保职工。
提示: 确保单位按时缴费,可通过社保卡查询到账明细,若有延迟建议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