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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编人员 不享受 生育津贴。具体原因如下:
-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领取社保上的生育津贴 :
- 事业单位的在编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发放,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直接发往单位,不会发放给个人。
-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但这一津贴是发放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而不是直接发放给个人。
山东在编人员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单位发放,并且单位会扣留这部分资金。建议在编人员了解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确保在生育期间能够获得应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