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潍坊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
月平均工资 :按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若职工工资高于平均工资则补足差额,低于平均工资则按平均工资发放。
-
产假天数 :
-
正常生育: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
-
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共113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
晚育:增加60天(适用于二孩及以上)
-
二、其他生育福利
-
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
-
顺产: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发放
-
难产/剖宫产/多胞胎:按50%发放
-
申领材料: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
-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 覆盖常规检查项目(如血常规、B超等),个人自付部分可报销
三、申领条件
-
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
生育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四、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享受
-
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官方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