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保药品价格尚未实现全国完全统一,但国家已通过“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大幅缩小区域价差,并推动医保支付标准试点,未来将逐步实现全国价格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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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价差治理进展
国家医保局通过“四同药品”(同通用名、剂型、规格、厂家)价格治理,运用统计方法测算代表性价格,引导企业下调高价。截至2024年,全国范围内药品挂网价格差异已显著缩小,2万多种药品价格趋于规范。 -
医保支付标准试点
全国20个省市已开展医保支付标准试点,涉及30个品种(如艾瑞昔布片、丹红注射液)。试点政策要求同通用名药品统一支付标准,逐步实现医院与零售市场价格联动,为全国统一奠定基础。 -
动态调整与降价成效
新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通过谈判平均降价60.1%,高价药降幅达20%以上。医保局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成本、市场等因素优化药价,减轻患者负担。
未来,随着全国药品挂网联审通办和支付标准全面推广,医保药价将逐步实现更高水平的统一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