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慢病报销政策最新调整明确32种慢性病病种,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达90%/80%(甲类)和80%/70%(乙类),实行专病专治、限额管理,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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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与限额
政策涵盖32种慢性病,参保人仅可申请一个病种待遇。不同病种设月度限额标准,医疗费用在限额内纳入统筹支付,超限部分自付。 -
报销比例差异
- 职工医保:甲类药品报销90%,乙类药品需先自付部分费用后报销80%。
- 居民医保:甲类报销80%,乙类报销70%。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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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与结算规则
需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药品及诊疗项目方可报销。费用由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待遇。 -
违规情形不予支付
非定点机构就诊、与病种无关的用药或检查、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等,统筹基金均不予报销。
及时了解病种清单与限额标准,确保合规就医可最大化报销权益。政策通过精细化支付设计,有效缓解慢性病患者的长期医疗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