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25年(含实际缴费15年)、女性20年(含实际缴费15年),城乡居民医保无缴费年限要求但需逐年参保。 以下分点详解相关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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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规则
男性累计需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女性需满20年,且实际在南宁缴费均不得少于1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可计入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未缴足年限的,需按比例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
城乡居民医保差异
采取“交一年保一年”模式,2025年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贴670元/年。特殊群体(如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可享30%-100%缴费资助,需在集中缴费期(通常每年9-12月)完成参保。 -
退休待遇与补缴
职工医保缴足年限后退休可终身免缴保费(大额医保除外),未达年限需一次性补缴或延迟退休继续缴费。补缴基数按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计算。 -
灵活就业与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与职工缴费标准相同;失业期间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缴费年限计入累计。
提示:职工医保年限直接影响退休待遇,建议通过南宁人社局官网或12333热线查询个人缴费记录,确保退休前完成最低年限要求。城乡居民参保者需关注每年缴费时间,避免断保影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