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职工医保需累计缴费满男30年、女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不低于10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底前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可选择按新标准或原实际缴费满10年的规定执行。
济宁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明确分为三类情况:一是过渡期前(2025年底前)退休的参保职工,可沿用实际缴费满10年的旧规;二是过渡期内退休的,可在新旧标准中二选一;三是2026年起退休的,必须满足男30年、女25年的新标准。视同缴费年限包括制度实施前的工龄、军龄等,跨省转移医保关系时需额外满足省内实际缴费满10年的要求。
若退休时未缴足年限,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按月续缴或转为居民医保。退休后虽免缴基本医保费,但需继续缴纳大病医疗保险(每年180元)。建议参保人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查询累计缴费记录,提前规划补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