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保区划名称的填写需根据参保人实际情况选择正确分类,具体方法如下:
一、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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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参保地划分
优先填写原参保地的工作所在地,通常以医保参保登记时记录的行政区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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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优先原则
若参保人户籍地与参保地不一致,需填写户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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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辅助
填写时需使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区划代码,可通过国家人社局官网查询。
二、具体填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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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名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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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完整填写(如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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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按“省+市+县级市”格式填写(如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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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或社区名称填写
若当地医保区划按医疗机构或社区划分,可填写具体机构名称(如镇江丹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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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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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行政村需联系医保办获取区划编号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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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前建议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官网确认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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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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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参保地不一致 :需同时填写户籍地和工作地(如“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和“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某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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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参保人 :直接填写所在乡镇名称。
四、信息核对建议
填写完成后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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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医保官方APP或当地社保平台,检查区划名称是否与系统显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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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咨询确认。
若发现填写错误,应及时联系医保经办机构更正,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