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的居民医保在西安的报销比例主要依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整理的报销比例信息: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70%
-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60%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一般病种:65%
- 特定病种(如肺结核耐多药、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70%
- 年度起付标准:350元,部分病种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 使用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5%,剩余部分再按60%比例报销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且每个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保居民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