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医保领域主要调整了缴费基数上限、门诊药品目录及医保支付方式。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医保缴费基数调整(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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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2024年城镇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164元,下限为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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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
二、门诊药品目录升级(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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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药品范围 :将治疗慢性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原发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oHCM)等99种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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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条件 :适用于门诊使用周期较长、年度总费用较高且未被现行门诊特殊病种覆盖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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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按医保支付标准享受待遇,计入当地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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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违法违约处罚 :2024年查处医保违法违约定点医药机构13,701家,涉及暂停/解除协议、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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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作目标 :计划年底前完成800种药品集采,推进药耗集采提质扩面,强化集采结果落地执行。
以上政策旨在优化医保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医保目录动态及缴费标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