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保异地使用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转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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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类型与报销比例
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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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医保报销比例较其他临时人员提高10个百分点,与急诊抢救人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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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按常规流程办理转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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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支持通过转诊医院“一站式”办理,或通过“内蒙古医保”APP上传《转诊单》备案。
二、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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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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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通地区
截至2025年2月4日,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7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包括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等。
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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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提前获得参保地医保部门同意,并在就医地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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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符合参保地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需按当地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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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部分城市(如内蒙古)需通过医保APP备案,具体操作可参考当地医保部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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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准备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具体以就医地要求为准。
以上政策自2025年2月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内蒙古作为全国医保统筹区,其医保政策与全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