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缴费年限为20年,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累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20年,退休后即可停止缴费,并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一、缴费年限的具体规定
- 累计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参保人需累计缴费满20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 退休后补缴:若退休时未缴满20年,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补缴至满20年。
- 补缴方式:
- 一次性补缴:以浙江省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按9.5%的比例计算补缴金额。
- 按月补缴:缴费标准与同期灵活就业人员一致。
二、缴费年限的适用范围
- 职工医保参保人:包括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 城乡居民医保: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需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三、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浙江省内部分地区(如杭州)可能要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才可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 查询方式: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浙江医保缴费年限为20年,达到要求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未缴满的可通过补缴完成,具体缴费和补缴方式需根据个人情况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