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工医保报销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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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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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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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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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签约人员(在职/退休):700元(在职)、0元(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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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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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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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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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签约):86%(在职)、92%(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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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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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先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超支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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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签约后,首诊免赔额降低300元(退休人员降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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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内药品、CT、MRI等特殊项目有额外自付比例(如CT 5%、MRI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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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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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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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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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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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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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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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2%、退休职工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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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4%、退休职工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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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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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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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结算年度内仅有一次起付标准,多次住院按最高等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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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40万元、4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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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有专项保障(如100万保额,1.5万免赔,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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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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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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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或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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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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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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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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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持材料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10个工作日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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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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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断缴3个月以上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断缴期间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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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未签约社区)或300元(签约社区)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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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0%(连续参保比例85%)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历史数据,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