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2024年7月1日起将试管婴儿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不孕不育家庭带来了福音。
此次政策调整,将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在内的8个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些项目均按照乙类管理,限门诊基金支付,且每个患者仅限一次报销机会。这一举措不仅减轻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也体现了政府对生育保障问题的重视和支持。
吉林省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进行辅助生殖治疗时,均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根据医院等级的不同,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1%。政策还明确了年度报销限额,单周期治疗费最高可报销12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6250元。
为了方便患者申请报销,吉林省还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只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等材料,在定点医院建档后,通过“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申请,即可实现实时结算,大大缩短了报销周期。
吉林省将试管婴儿纳入医保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举措,对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实施,相信会有更多不孕不育家庭从中受益,迎来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