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跨省医保报销需遵循“先备案、持卡就医”原则,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关键亮点:①四类人群可申请(退休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异地居住/就读、转诊就医);②京津冀地区备案后门诊住院可直接结算;③未备案急诊费用需垫付后回京报销。
-
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需通过单位或社保所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可在异地统筹区内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持社保卡实时结算。京津冀地区备案后视同已备案,门诊住院均适用。 -
直接结算规则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药品、诊疗项目按北京医保目录核定,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标准计算。例如,住院费用5万元,医保目录内4万元,参保地报销80%,则个人仅付1.8万元。 -
手工报销情形
未备案的急诊费用需全额垫付,回京后凭票据、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报销。转外就医需提供《转外就医备案表》,由北京转出医院填写并盖章。 -
外省人员来京报销
外省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备案,在京开通直接结算的医院(如北京1410家定点机构)持卡结算;未备案则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提示:通过“医保北京”微信公众号或社保卡自助终端可查询报销明细,建议提前备案以避免垫资压力。京津冀三地药店购药也已纳入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便利跨省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