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看病报销比例仍按原政策执行,不影响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报销金额取决于医院等级、药品目录、起付线及封顶线等要素,通常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0%-85%,基层医院可达90%。以下是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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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开通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卡内余额用完后,超过起付线的合规费用可直接按比例报销。例如:上海一级医院报销70%,起付线500元/年。 -
住院报销
使用统筹基金结算,与个人账户余额无关。三级医院普遍报销75%-85%,需先扣除起付标准(如杭州三级医院800元),目录外费用自付。 -
特殊疾病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部分地区提供额外报销额度。例如:广州门特病种报销比例提升至85%,年度限额1万元。 -
自费补充渠道
个人账户清零后,可通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商业保险二次报销,进一步降低负担。
注意: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局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实时报销标准。报销比例和范围以参保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