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险补缴后能保险。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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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时间三个月内补缴:用人单位中断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并在三个月内足额补缴费的,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如果在这期间发生生育等符合生育险报销条件的情况,可按正常情况享受生育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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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三个月补缴:超过三个月补缴费的,从办理补缴费手续并正常缴费次月起计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即补缴后需再次连续缴费满一定时间(通常是次月),才能开始享受生育险待遇。所以若补缴时已超过三个月,在补缴后的次月及之后发生的生育行为才可按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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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对于未补缴职工生育保险费的,从中断缴费当月起,停止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天津市生育险补缴后能否保险取决于具体的补缴时间以及是否满足相应的连续缴费要求等条件。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关注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避免因中断缴费影响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员工本人也应了解自己的社保权益,确保在生育时能够顺利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