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男职工生育津贴领取需满足参保满1年且配偶无工作的条件,关键流程包括单位申报、材料审核和社保拨付。以下是具体领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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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男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配偶未就业或未享受其他生育福利。若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生育补助,则不可重复申领。 -
申报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配偶无业证明(由社区或村委会开具)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社保卡及单位盖章的《生育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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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单位代办: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后3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 审核发放: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拨付至单位对公账户,再由单位转付职工,标准为配偶生育当月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15天(护理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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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补缴社保不计算在连续参保期内。
- 若配偶后期恢复就业,需主动停领并退还已发放津贴。
符合条件者建议尽早通过单位提交申请,确保津贴及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