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除生育津贴是否违法? 关键结论: 用人单位无权擅自扣除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个人的法定待遇,若单位扣除需符合法律规定(如代缴社保等),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若遭遇不合理扣除,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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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生育津贴归属
生育津贴是国家通过生育保险基金向女职工发放的法定待遇,用于保障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津贴应全额发放给职工,用人单位仅作为代收代付方,不得截留或挪用。若单位已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津贴标准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与个人工资无关。 -
合法扣除的例外情形
唯一允许的扣除是单位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生育保险个人部分),但需明确告知职工并提供缴费凭证。若单位在产假期间已发放工资,可与生育津贴抵扣,但需遵循“就高原则”: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差额须补足;低于工资的,单位按原工资标准支付。 -
维权途径与注意事项
女职工若发现生育津贴被克扣,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差额。注意保留工资条、津贴发放记录等证据。若单位以“内部平衡”等理由拒付,均属无效,劳动者无需接受调解妥协。
总结:生育津贴是女职工的重要权益,单位扣除行为必须合法透明。遇到纠纷时,建议优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