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江苏新农合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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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覆盖常见疾病(如感冒、发烧、肠胃炎等)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的日常医药开销,包括门诊费用、药品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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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针对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长期治疗疾病,经审批后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最高可达15万元)。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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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报销比例60%-85%,单次药费限额1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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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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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60%,无年度限额。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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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
在开通即时结算的定点机构就医时,系统自动扣除报销部分(如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超过50元的部分按4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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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住院患者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医药费发票、明细清单等材料到新农合窗口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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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市就医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15%;急诊情况需保留诊断证明,3个月内补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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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进口药、美容整形、健康体检等7类项目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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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缴费
需在户籍所在地完成年度缴费(2025年标准380元/年)。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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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门诊账户
个人缴费部分纳入门诊账户,可门诊直接划拨,适用于长期慢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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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超出基本医保限额的部分,由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江苏省最新规定,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