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已扩展至以下场景,包括缴纳医保费用:
一、缴纳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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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缴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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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缴纳
部分城市(如临沂、青岛)已开通该功能,允许职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绑定家庭成员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需通过当地指定平台操作。
二、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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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药店费用
可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如门诊自费、药店购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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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辅助
在部分地区,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下的高额医疗费用。
三、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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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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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费用(如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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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非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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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计入的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历年结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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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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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绑定近亲属(如子女、父母)并完成医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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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具体操作可能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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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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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仅限历年结余部分可用,当年新增资金不可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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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跨省、跨市功能需根据当地政策开通,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医保政策,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