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保险及特殊群体保障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门诊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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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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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400元/人,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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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家庭账户(个人缴费90元)优先支付,超支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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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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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纳入管理,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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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可选择门诊统筹或家庭账户支付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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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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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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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级别分级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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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起付线150元,70%-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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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及以下600元,63%-83%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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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二级及以下900元,55%-7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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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二级及以下600元,53%-72%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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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1300元,50%-72%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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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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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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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下、80岁以上参保居民起付线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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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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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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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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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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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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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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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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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线10万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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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省级医院: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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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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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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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转诊备案的异地定点医院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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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就医执行省级医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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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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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直接扣除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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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可持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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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2017-2025年期间漯河市医保调整内容,具体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