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人群、医疗机构等级及医疗费用情况而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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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住院:在职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5%;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7%、95%、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 一类慢性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5%。与普通住院合用限额。
- 二类慢性病:A类(18种)和B类(12种)的报销比例均为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90%。单个A类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单个B类为8000元,两个及以上A类为6000元,两个及以上B类或B类加A类为10000元。
- 大病保险:参保职工发生的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且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含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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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二级中医院(接受中医治疗)报销4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无。
- 门诊慢性病:一类慢特病在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60%;二类慢性病在一级医院报销70%,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50%。一类慢性病与普通住院合用限额;二类慢性病单个A类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单个B类为4000元,两个及以上A类为3000元,两个及以上B类或B类加A类为5000元。
- 住院: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医疗10万元,大病保险25万元。
抚州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保类型、不同就医场景以及医疗机构等级有所差异,居民可根据自身参保情况及就医需求提前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