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根据珠海市最新医保政策规定,职工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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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截至2029年1月1日,珠海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将统一为 25年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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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衔接
- 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可视为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二、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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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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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累计缴费25年,其中实际缴费满10年,可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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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缴费不足10年,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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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至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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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单建统筹职工医保(需累计缴费满25年,含单建统筹和统账结合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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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职工医保
- 需满足累计缴费25年,其中实际缴费满10年。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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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处理 :若退休时未缴满规定年限,可按月续缴或一次性补缴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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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差异 :2025年前后政策调整后,取消单建统筹按0.8折算为统账结合年限的规定,统一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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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需同时满足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要求,且待遇享受地与参保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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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调整 :2025年起,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每年提高1年,逐步统一至25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退休的职工,此前参保人员需关注政策过渡期的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