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绥化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大病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基础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90%
-
二级:80%
-
三级:70%
-
二、分段支付政策
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后,大病保险按以下比例报销:
-
0-4万元 :85%
-
4-8万元 :90%
-
8万元以上 :9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三、特殊群体政策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
-
起付标准降低50%
-
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即65%)
-
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
起付标准1300元
-
报销比例80%
-
四、其他说明
-
异地就医 :按医疗机构级别设定起付标准(如基层100元)
-
门诊特殊治疗 :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致
以上政策适用于市域内及异地安置的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重大疾病等特殊病种可叠加门诊门诊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