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医院开病例证明需要准备身份证明、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核心材料,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授权书,且必须由主治医师亲自诊查后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以下是具体要点:
- 身份证明:患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时需附加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患者签名的授权书。住院患者可复印病历作为辅助证明。
- 病历资料:门诊患者提供门诊病历和检查单(如B超、CT报告),住院患者需调取住院志、医嘱单、出院小结等完整记录。部分医院要求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并缴纳工本费(约0.5元/页)。
- 医生审核流程:主治医师需核对病情与病历一致性,签字后由医院专用章生效。虚假证明需承担法律责任,且内容仅限医学诊断与治疗建议,不得包含非医疗性描述。
- 特殊用途材料:用于保险理赔、工伤认定等场景时,可能需附加单位介绍信或街道证明;死亡病例需直系亲属携带死亡证明原件办理。
提示:材料要求可能因医院或地区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目标医院病案室,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