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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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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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付标准150元,1000元内按80%-90%报销,超过1000元部分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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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600元,3000元内按65%-75%报销,超过3000元部分按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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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0元,8000元内按55%-65%报销,超过8000元部分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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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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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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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4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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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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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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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等):支付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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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层医疗机构 :支付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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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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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33个门诊慢特病种,合规医疗费用按70%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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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差异较大,例如三级甲等2000元、乡级15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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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300元,门诊慢特病月度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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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1月起,部分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降低(如三级医院600元起付)
以上数据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