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是新农合,而是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保)整合后的统一制度。具体区别如下: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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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覆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及城镇户籍但未参加城保的未成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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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
仅限农村户籍居民参保,且需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
二、制度整合背景
自2016年起,我国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并轨,河南省于2017年启动整合工作,2019年底全国基本实现统一,统一名称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三、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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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个人账户
河南省于2019年底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实行统缴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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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待遇标准
整合后统一报销比例和待遇水平,不再区分新农合和城保的差异。
四、保障内容
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具体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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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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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 :对特定慢性病患者给予额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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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待遇 :超过起付线后按更高比例报销
总结
城乡居民医保通过整合新农合与城保,实现了制度统一,扩大了参保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河南省自2019年实施后,城乡居民医保已全面替代原新农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