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的甲类、乙类药品都能报销,但报销比例和条件不同:甲类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结算,乙类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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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报销规则
甲类药品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且价格较低的药物,如阿莫西林、二甲双胍等。这类药品直接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当地规定的比例(通常70%-90%)结算,患者只需支付剩余部分。 -
乙类药品报销规则
乙类药品是疗效确切但价格较高或需限制使用的药物,如部分抗癌药、进口药。需患者先自付5%-30%(比例由地方医保局设定),剩余费用再按报销比例结算。例如,某乙类药自付10%后,再按80%报销,实际患者承担28%。 -
不报销的情况
丙类药品(保健品、美容药等)和超出医保目录的诊疗项目需完全自费。非定点医院就医、交通事故等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也可能被拒赔。
提示: 具体报销比例和目录以参保地政策为准,就医前可查询当地医保目录或咨询医院医保办,避免因自费项目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