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异地就医备案制度,省内、跨省均需先备案后结算,线上6种渠道可1分钟完成备案,长期居住者备案一次长期有效,临时外出者备案6个月内有效。 急诊抢救、转诊转院人员视同已备案,未及时备案者可补办,但报销比例将降低5%-10%。职工与居民医保待遇差异明显,跨省临时就医支付比例较本地降低5%-10%,最高支付限额职工50万元、居民17.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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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范围与对象
离开昆明市至省内其他州市或外省就医均属异地就医,需备案。对象分两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安置、常驻工作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转诊、急诊抢救)。急诊、转诊人员无需重复备案。 -
备案方式与时效
线上备案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6种渠道,1分钟完成;线下备案可电话或窗口办理。长期居住者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者有效期6个月,期内可多次使用。 -
报销比例与规则
- 职工医保:跨省临时就医按三级医院标准(起付880元),支付比例较本地降低5%(出院前备案)或10%(出院后补备);省内临时就医待遇与本地相同。
- 居民医保:跨省临时就医统一按三级医院标准,支付比例55%(提前备案)或50%(补备);省内就医待遇同本地。
- 手工报销:因系统故障等无法直接结算的,需提供票据、诊断证明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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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未备案的急诊抢救或转诊人员视为已备案;未及时备案者可在出院前补办以享受直接结算,否则需自费后手工报销,待遇相应降低。
提示:建议提前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完成备案,避免垫资和跑腿。跨省就医注意备案时效,临时外出尽量选择省内联网定点机构以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