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医保报销比例分为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具体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起付线按次收取,每次20元/人,年度起付线累计限额100元/人;报销比例为50%。单次报销限额100元/人,年度报销限额500元/人。
- “两病”门诊:报销待遇为门诊两病目录内药品给予报销,不设起付线;高血压门诊用药年累计报销限额600元/人,糖尿病门诊用药年累计报销限额800元/人,高血压和糖尿病合并患者按最高限额执行。
- 住院: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一级医疗机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市中医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5000元以下(含5000元)报销比例50%,5000元以上报销比例65%;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8000元以下(含8000元)报销比例45%,8000元以上报销比例60%。
- 转诊转院:转诊到省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45%。
- 未办理转诊手续:可回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报销待遇为起付线2500元,报销比例30%。
- 大病保险:个人政策范围内合规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年累计自负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0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70%。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内的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普通人群的50%,报销比例为70%。
-
职工医保:
-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
住院: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
三级医院住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
辽阳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保类型、就医级别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请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