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辽宁省内医保转移接续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省内医保转移的可行性
-
职工医保可跨省转移
自2010年7月起,辽宁省全面实现医保跨省转移,包括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省就业地变动时,可凭身份证、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办理转移手续,个人账户可同步转移。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需本人办理转移,需提供身份证、原参保地医保凭证等材料。
二、转移流程与材料
-
线上办理
-
登录当地医保APP或公众号,选择“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功能,填写原参保地信息并提交申请。
-
部分地区需通过APP提交电子申请,其他地区可能需线下办理。
-
-
线下办理
-
转出地医保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生成参保(合)凭证。
-
转入地医保机构凭参保(合)凭证、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参保登记。
-
三、特殊情况处理
-
无法线上办理 :若原参保地不支持线上转移,需通过邮寄联系函办理,需原参保地医保机构盖章确认。
-
材料不全 :需确保提供身份证、原参保地医保凭证、工作证明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
转出地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具体操作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机构。
-
转移时效 :需在待遇享受地参保满1年且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当地医保待遇。
五、法律依据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需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核发参保(合)凭证。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历年操作指南,确保覆盖当前转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