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分段有所不同,总体高于在职职工,二三级医院报销90%、基层医疗机构达95%,且恶性肿瘤和精神疾病患者享有起付标准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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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级
- 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费用0-5000元报销92%,5000-1.5万元报销95%,1.5万元以上报销95%;中医治疗支付比例再提高5%。
- 二三级医院:费用0-5000元报销85%-88%,5000-1.5万元报销90%-92%,1.5万元以上统一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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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减免政策
- 首次住院起付线为一级400元、二级500元、三级600元,年度内从第二次住院起每次降低200元。
- 特殊群体优惠:恶性肿瘤患者每年仅付一次起付线,精神疾病患者免收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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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与补充保障
- 基本医保年度限额10万元,叠加大病保险后最高支付45万元,超限部分大病保险报销90%。
提示: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但需注意及时参保并选择定点机构,中医治疗和多次住院可进一步降低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