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临时异地就医 :
-
省内异地就医 :个人首先自付5%。
-
省外异地就医 :个人首先自付10%。
- 转往市外省内、省外定点医院 :
-
省内定点医院 :个人首先自负10%。
-
省外定点医院 :个人首先自负15%。
- 市外非定点医院 :
- 个人首先自负25%。
- 大额报销比例 :
-
10万元至20万元:80%。
-
20万元至30万元:70%。
-
30万元至40万元:60%。
-
40万元至50万元:50%。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 在异地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参照本市待遇政策执行,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 临时外出就医 :
- 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本市待遇政策,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 省外异地就医未备案 :
- 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山东省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享受更优惠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