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威海市职工医保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企业缴费比例调整
- 企业缴费比例由8.5%下调至8%,降幅0.5个百分点,预计惠及4万余家企业。
二、职工缴费方式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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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灵活性
可选择按月或按年连续缴费,2025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416元。按8%费率缴纳者不建立个人账户,月缴355.78元;按8%+2%缴纳者建立个人账户(88.32元/月),月缴44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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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中断缴费次月起暂停医保待遇,补缴后次月恢复。上年度12月参保人员需在当年1-4月缴纳全年度费用才能享受待遇。
三、普通门诊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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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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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医疗机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120元提升至4500元,退休职工由1200元提升至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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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降低:一级医疗机构由200元降至400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降至700元、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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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优化
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90%,个人负担减少360元/次住院。
四、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增强
- 住院费用超过24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由80%提高至90%,年度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五、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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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缴费满10年,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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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期
2025年底前新旧政策并行,职工可自愿选择继续按旧政策缴费或按新政策缴费。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医保经办机构通知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