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补交医保不应由单位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也应按时足额缴纳其应承担的部分。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如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需要补缴的,应由个人承担补缴费用,而不是由原单位承担。
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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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义务在职工退休后即行终止。如果职工在退休时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需要补缴的,应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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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在职工在职期间应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在职工退休后,用人单位不再承担缴费义务,因此也不再承担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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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责任:职工个人在退休时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需要补缴的,应由个人承担补缴费用。这是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对个人社保权益的保障。
总结:退休后补交医保是个人责任,不应由单位承担。职工在退休时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需要补缴的,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由个人承担补缴费用。这样既符合政策规定,也保障了个人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