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无起付标准,即所有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
-
支付比例
-
在职职工 :
-
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
专科医疗机构/非基层中医医疗机构:65%
-
实施基药制度的定点医疗机构:88%
-
-
退休人员 :
-
基层医疗机构:85%
-
专科医疗机构/非基层中医医疗机构:70%
-
-
-
最高支付限额
按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7%(如2024年为7616元-10663元)。
二、住院待遇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连续住院每90天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
精神病患者在本市指定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0元。
-
-
支付比例
-
医院等级 :
-
一级医院:90%(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药品95%)
-
二级医院:85%(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药品93.5%)
-
三级医院:80%(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药品92%)
-
-
大病保险 :
- 超出统筹基金支付限额部分按70%比例支付。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标准
-
缴费基数范围6236元-31179元,单位缴费5.35%-6.5%,个人缴费2%-6.5%;
-
2025年缴费标准暂执行至2025年6月30日,后续标准需以社保局公布为准。
-
-
特殊病种
- 部分病种如精神病专科治疗、结核病等有专项报销政策,起付标准为0元。
-
自付比例
-
普通门诊个人自付比例约为15%-25%(视医疗机构类型和药品目录);
-
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约为10%-25%(视医院等级)。
-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广州职工医保政策,具体待遇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