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在广州住院报销比例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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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职工医保:
- 起付标准为200元。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人员为93%、退休人员为95%。
-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将按50%计算,累计不超过2000元。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目前为16000元),报销比例为90%,支付限额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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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居民医保:
-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报销比例为85%;一级、不设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次,报销比例为8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次,报销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200元/次,报销比例为65%;省部属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0元/次,报销比例为60%。
-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