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要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需注意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这一政策是国家为减轻贫困家庭负担实施的重要帮扶措施,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免除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代缴保费、在校期间持续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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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覆盖范围
根据国家医保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个人应缴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学生群体无论是否住校,只要学籍所在地与家庭均被纳入扶贫系统,即可自动纳入免缴名单。部分地方要求学校统一提交贫困生名单至医保部门备案,学生需主动配合提供建档立卡证明。 -
参保流程与待遇享受
- 免缴手续办理:新生入学时需向学校资助中心提交《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由学校统一对接医保局完成参保登记;已参保学生则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 待遇生效时间:财政代缴后,医保待遇覆盖当年9月至次年8月,涵盖门诊、住院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较普通学生提高5%-10%。
- 异地就医备案:外地就读学生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持社保卡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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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注意事项
- 政策衔接问题:若毕业年份未被列为建档立卡户,需在当年9月前自行缴费参保,避免医保断档。
- 动态调整机制:脱贫不稳定户可能继续享受2-3年代缴政策,具体以地方乡村振兴局公示名单为准。
- 商业保险补充:建议贫困生同时投保学平险(通常30-50元/年),弥补医保目录外费用缺口。
建档立卡学生若发现学校仍收取医保费用,可立即向当地医保局(拨打12393热线)或乡村振兴局投诉。需特别提醒:医保免缴政策仅针对城乡居民医保,校园内代收的意外险、体检费等其他费用仍需正常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