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广西城乡医保到广东的报销比例如下:
- 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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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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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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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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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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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每年。
-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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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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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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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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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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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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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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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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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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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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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 广西医保在广东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 :
- 报销比例为35%左右。
广西城乡医保到广东的报销比例主要依据是新农合的报销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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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卫生所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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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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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具体比例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