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结算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省份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就医地医疗机构与参保地医保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这一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减轻垫资压力,简化报销流程,目前已覆盖住院、普通门诊及部分门诊慢特病,全国超1.6万家定点医疗机构支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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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与备案要求
跨省结算主要服务两类人群: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如退休安置、异地工作)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转诊、急诊)。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线上办理,长期备案一般永久有效,临时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急诊抢救视同自动备案,无需额外操作。 -
结算规则与待遇标准
费用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报销范围(药品、诊疗项目)按就医地规定,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标准执行。例如,北京就医的河北参保患者,药品是否报销看北京目录,实际报销金额按河北比例计算。门诊慢特病目前支持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病种跨省直接结算。 -
操作流程三步走
- 先备案:提前完成备案,线上渠道3分钟内可办结。
- 选定点:选择就医地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定点医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 持卡/码就医: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出院时仅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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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 非联网定点医院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报销比例可能略低于本地就医(临时外出人员降幅约10%-20%)。
- 生育费用、部分外伤费用暂未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提示:跨省结算前建议咨询参保地细则,备案时确保信息准确。随着政策完善,未来将有更多病种和场景纳入直接结算,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