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确实可以跨省结算,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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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所有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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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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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电子医保凭证等材料,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自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直接结算,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两地医保机构按月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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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备案地就医可享同地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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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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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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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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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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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未备案
若突发疾病入院且未提前备案,需先自费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后通过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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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社保卡
部分城市支持使用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结算,具体以就医地政策为准。
三、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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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储蓄额不可跨省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参保地使用,异地就医时个人账户按比例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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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 :全国10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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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或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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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主动出示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确保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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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报销比例或封顶线有疑问,可咨询就医地医保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参保人员可便捷享受跨省医保服务,减少异地就医的财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