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
我国养老保险的缴纳起始年份需结合制度演变分阶段说明:
一、制度奠基阶段(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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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养老保险开始实施
1986年10月起,我国开始为国有企业实行合同制职工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这被视为最早期的养老保险形式。
二、制度完善阶段(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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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1996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建立全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至非国有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此时养老保险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个人账户逐步建立。
三、政策调整阶段(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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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全面推行
1998年,铁路系统等特定行业开始建立个人账户,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向多层次体系发展。
关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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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1986年前的工龄可视为自动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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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覆盖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可自愿参保,由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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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缴费基数和补贴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覆盖不同参保群体的缴费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