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或伤者自费
关于保险垫付18000元用完后的费用承担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交强险垫付限额说明
交强险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有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2020年改革后标准)。若垫付金额用尽,需根据责任方和保险覆盖情况处理后续费用。
二、不同情形下的费用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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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或伤者自费
若未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或商业险不包含不计免赔险,剩余费用需由车主或伤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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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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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购买了含不计免赔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可继续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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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故涉及死亡伤残赔偿(如伤残等级较高),需结合伤残等级计算总赔付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由商业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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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流程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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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垫付通常需车主先垫付费用再申请理赔,中国人保等大型保险公司一般1-2周内完成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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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垫付金额超过1.8万元,建议与医院协商分期支付,避免影响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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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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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费用性质 :交强险垫付属于代位求偿权,车主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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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留 :保留垫付凭证、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便于后续理赔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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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途径 :若协商失败,可通过诉讼要求侵权人或保险公司承担剩余费用。
建议车主购买足额商业险,并及时与保险公司、医院沟通费用垫付流程,以降低自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