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可通过保险或协商解决
关于交强险1.8万元垫付不足的情况,处理方式需根据保险条款和事故责任来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交强险垫付规则
- 垫付限额标准
交强险无责/有责赔偿限额为1.8万元,主要用于赔偿对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非用于垫付伤者自费。
- 垫付触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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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需及时报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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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根据责任认定书和医疗费用发票进行审核,通常在18000元限额内垫付。
二、超出1.8万元的处理方式
- 商业险赔付
若车主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额充足,可申请商业险继续垫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 若未购买商业险或保额不足,则需由车主自行垫付。
- 救助基金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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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造成受害人重伤或死亡,抢救费用超过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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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未投保交强险或逃逸。
- 协商与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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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对方协商分期垫付或先自行垫付,后期通过事故责任划分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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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车辆全责且其保险充足,可要求对方先垫付超出部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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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时效 :保险公司通常在接到交警通知后72小时内完成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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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责任认定书、抢救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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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处理 :若车主全责且对方损失较大,自费部分可通过商业险报销或协商解决。
建议事故发生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顺利获得赔付。若对赔付流程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