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引产生育险报销标准根据手术类型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引产手术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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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个月以上(含2个月)至7个月
报销定额为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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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
报销定额为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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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按上述标准的 80% 执行。
二、其他相关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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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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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扎/吻合术:输卵管结扎术500元,吻合术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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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通手术:输卵管复通术1600元,输精管复通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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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
顺产/难产/七个月以上引产可报销 400元 (仅限上述情况)。
三、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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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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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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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含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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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20-42天(根据妊娠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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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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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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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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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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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生育保险可报75%,男方50%(需用一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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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或未就业配偶生育,费用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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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需提供社保卡、病历、费用明细等材料。
以上标准综合了连云港市社保政策规定,具体报销金额可能因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和当地政策微调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