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开始时间需要从制度试点和全国统一实施两个维度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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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试点阶段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始于 2011年6月13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试点范围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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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实施阶段
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 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并于 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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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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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旨在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若问题特指全国统一实施阶段,则起始时间为 2014年7月1日 ;若包含试点阶段,则最早可追溯至 2011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