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政策要点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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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比例
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84%,属于全国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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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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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 :乡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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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及省级 :起付线600元,补偿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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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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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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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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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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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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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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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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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0元,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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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门诊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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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门诊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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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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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享受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自动纳入大病保险,无需额外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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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 :与基本医保累计报销金额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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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如镇级100元、地级市300元等),且存在年度累计最高补偿限额(如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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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等证件可免起付线,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补偿4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省统一政策及部分地区的差异化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