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在全省范围内具有通用性,具体表现如下:
一、全省通用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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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覆盖全省
自2017年3月1日起,湖北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所有城乡居民(无论户籍所在地)均纳入医保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一、无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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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制度框架
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合并为统一制度,采用相同的筹资标准、报销政策和管理系统,确保待遇均等化。
二、具体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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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可在全省63家定点医院异地就医,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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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医保卡具备全省通用药店购药功能,参保人员可通过指定代理银行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划扣。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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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限制 :目前仅支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门诊、药店购药等费用仍需现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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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医保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跨市流动时无需重复参保,但需确保参保状态正常。
湖北省城乡居民医保已实现全省通用,参保人员可便捷享受异地就医、购药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