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最新生育津贴政策,结合2025年最新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主要政策内容如下:
一、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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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女职工需在江西省范围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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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合规性
生育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确保生育合法合规。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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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公式为: $$生育津贴 = \frac{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产假天数$$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5800元,产假158天,则津贴为3062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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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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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15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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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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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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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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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3个月流产: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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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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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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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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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个人。若用人单位工资高于或等于计发标准,职工不再领取津贴;反之,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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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国家层面正在研究生育津贴发放期限的统一规范,赣州市目前仍按现行政策执行158天生育津贴,未来可能根据国家指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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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要求
需在婴儿出生后3个月内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及《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材料。
四、历史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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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2019年赣州执行98天(含基础产假90天、独生子女假35天、晚育假15天),2021年因三孩政策调整后延长至188天(含基础产假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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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早期按用人单位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2021年后可能统一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计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赣州市当前执行标准及最新政策方向,建议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